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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31 15:00:23      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9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全中心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深刻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问题销号销账,推动整改工作到边到底。

(一)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中心党组先后于9月16日、9月29日两次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审议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及整改方案等工作事宜。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张军雄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下设由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二)对标对表整改,有序有力推进。一是建立整改台账。针对“问题类别”“问题内容”,《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牵头)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形成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为推进整改工作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开展整改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针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直接约谈责任领导、(牵头)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视情向领导小组报告,夯实了“清单制+责任制”的销号销账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时限进度与整改方案要求同频共振。

(三)聚焦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反思。经认真准备,2021年10月27日,中心党组召开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针对中心在全面从严治党、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管控、项目及合同管理、加班费及通讯费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及不足,对照巡察“三个聚焦”要求,从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而守初心、践使命,是否敬畏法纪规矩、依法合规开展搬迁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反思,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第一时间制定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方向、措施和时限,做到了查找问题动真碰硬,现场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

(四)强化建章立制,着力常态长效。坚持源头治理思路,持续深入整改落实,针对“三重一大”事项、项目监管、合同管理、内控制度、通讯费发放、误餐费报销等工作问题,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对梳理出来的相近或类似问题坚持一并整改;对有时限要求的积极按时限节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纳入台账,定期组织“回头看”。我中心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建章立制,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共制定制度、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18个,修改完善1个,废止1个。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细则,着力把“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中心运转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严实不够、落实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还有差距。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于10月8日和11月23日两次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规则及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6次、“会前学法”3次。

2.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攻坚”“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活动。强化理论学习,紧扣主题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活动开展情况,并按时限节点要求完成活动总结报告。举一反三、一以贯之,今后凡按上级要求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均坚持做到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工作方案的指导性作用,按图索骥,各司其职,高效推进。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认真传达学习《青羊区贯彻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心网络舆情管理实施办法、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和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每季度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报告,每半年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通过官方微博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00余条,发布网评文章40余篇,线下线上齐行动,与时俱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

4.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一是厘清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规则边界。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规则、议题申报制度,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实施意见;强化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的制度印发后,赓即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大会等会议进行宣讲,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应知尽知”;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对“三重一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增强了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二是规范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记录及纪要。坚持分A、B岗定专人、用专本进行记录,专柜存放,确保记录及纪要要件齐全、原汁原味、客观有效。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对“不作为及‘懒浮拖’、‘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重视不够。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确保“不作为及‘懒散拖’专项整治”系列工作与时俱进,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慎终如始强化“赌博敛财”专项整治力度,督促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签订个人承诺书;严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已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实现科级以上干部全覆盖。

2.资产管理不规范。制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先后于9月5日和10月1日完善了软件(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凭证及计提项目账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凭证。

3.项目过程监管不到位。一是进一步夯实项目管理。及时抓好项目实施及审核环节问题整改:在同善桥横街1号项目拆除施工工程项目中,我中心已督促施工单位退回多付税金,我中心已追缴超期违约金;相关费用暂由我中心代管,待项目审计报告出具后,方可最终决定费用归属问题。及时抓好项目管理共性及个性问题整改: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针对超期违约金、税率差异导致多付税款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诫勉。二是进一步抓细合同管理。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共发现4个(含巡察反馈3个、自行排查1个)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的项目,截至目前均已过质保期,质保期内未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聚焦合同专项整治,今后将按我中心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针对任何涉及质保金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扣留质保金。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建工作薄弱。夯实支部党建基础,不断提升党建水平。一是持续强化线下线上学习培训。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集中学习、利用“蓉城先锋·党员E家”“学习强国”新媒体平台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意识,增强党员综合素质,打造中心学习型机关。二是持续规范党费收缴和党员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党费收缴从2021年4月起均通过“蓉城先锋·党员E家”平台完成,督促个别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于2021年10月20日转入中心党支部,进一步夯实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党建质量和成效。

2.选人用人工作着力不够、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健全选贤任能制度,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已制定编内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三次竞聘上岗工作的方案,切实防止选人用人过程中再次发生类似“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情况。顺利完成2020年公招人员录用工作,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依法合规完成2021年度第三次竞聘上岗工作和拟订2022年公招用编申请。

3.落实管党治党标准不高。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要求,将落实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权责统一,落实“四责协同”(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6月巡察以来,中心党组会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将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区纪委历次纪委全会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的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提交中心党组会审定并公开公示,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内容虚空、业务雷同等现象。三是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制定了切实改进和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通过案例学习和调研项目,着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提升群众对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4.开展警示教育未做到干部职工全覆盖。切实抓好廉洁警示教育。通过“中秋”“国庆”等节前职工大会,集中开展廉洁教育,发送廉洁提示短信,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工全覆盖,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5.风险防控还需加强。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一是定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目前,结合岗位实际,共梳理一级风险点25个,二级风险点23个,三级风险点64个,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112条,形成了闭环管理,有效堵塞了风险漏洞,杜绝“岗位廉政风险梳理流于形式,应付式排查”等现象。二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履职行权。坚持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交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中心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特别是在部署重要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三是扎实抓好内控制度汇编工作。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6.落实专项督查整改不到位。持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市、区相关财经纪律文件精神,着力打好“组合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持打好“持久战”,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在节假日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制定了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和岗位风险“防火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为统揽,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全面聚焦改造搬迁主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上全面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聚焦“政治三力”,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中心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主要手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为我中心在“十四五”期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做到“三个精准”,全面提升巡察质效。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一是精准打通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全额参与,上下协作联动,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日常监督融合贯通,做到全中心“一盘棋”。二是精准聚焦重点。着重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开展监督。三是精准攻克难点。深层透视问题,剖析反思其存在缘由及危害,制定整改举措,让问题无处遁形,让整改见实见效。

(三)用好“整改三招”,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在责任上用实招。有效解决整改迟缓、浮于表面、见子打子等问题,实现真改实改彻底改。二是在措施上用硬招。对照“问题清单”,找准“病灶”,拔除“病根”;夯实“责任清单”,既找责任领导,又找责任人员,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在机制上用新招。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作用,将落实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权责统一,落实“四责协同”,充分发挥基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夯实“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的用人导向,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做到见缝插针“回头看”,以干事创业效能检验整改落实成效,推动我中心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