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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31 15:54:06      来源:青羊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区财政局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区财政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上明确责任,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一是端正思想认识,强化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区委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赓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全面反思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原因,精心研究整改措施,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整改要求,全面参与、共同整改,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提出 “照单全收、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主动认领”的总要求,全盘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按照职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召开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征求意见建议,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为高质量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制定清单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区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析,本着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制定《中共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青财党组〔2021〕13号),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用实际行动落实巡察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逐项抓好问题整改

按照抓紧抓实巡察整改、聚焦聚力推动整改落地见效的思路,2021年1月以来,区财政局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新思想、新理论的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财政工作当中。二是扎实组织好中心组学习,制定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和实效。三是高质量开展好“三会一课”,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学习活动,调动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组织生活的主动性、自觉性。

2.关于“对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落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成都市青羊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成青财〔2018〕16号)规定,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二是加强重点评价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有效提高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质量水平。三是强化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试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目标重点审核。

3.关于“统筹抓总不力,尽责担当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区债委会,压实债务风险管控责任,做好风险预警评估,制定青羊区2021年度债务化解计划,稳妥推进履约还款,严防债务违约风险。二是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逐项清理甄别以前年度财政出借资金,按计划妥善处置。三是完善财源建设“双提升”考核办法,将产业扶持投入效果、新增企业税收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畅通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税源建设协同。四是持续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监控。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落地落细。二是定期分析形势和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具体工作事项。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的问题

5.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分级分类把关制度,全面加强公文工作规范化培训,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文字水平,确保文字材料严谨、公文格式规范。

6.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将相关科目内容列入近期检查内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检查力度、频次,敢于动真碰硬、有错必纠,将近年未检查到的部门、街道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努力实现三年监督检查单位全面覆盖。三是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档案收集归档,安排专人保管档案资料。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自严自律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财务凭据清单,按规定清退经费资金并上缴财政;二是加强机关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程序意识,认真落实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流程,持续加强资金支付、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审核等全流程管理。三是补充完成账目记入工作,持续加强资产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对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四是严格用车登记、审批等环节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8.关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重新修订完善《青羊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修订)》《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请(休)假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新出台《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9.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排查登记表内容,结合工作制定完善风险点责任清单,按岗位合理确定风险点及等级、措施,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点梳理防控。二是严格落实《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合同备案台账,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票据等文本文书的归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10.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时限作出答复,不延误、不推诿,确保网络理政、信访办理事项及时办理。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责任心教育,办理信访事项严格做到程序规范、语言严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的问题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学习,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成员、各科室责任,针对性制定责任清单,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工作实际。二是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区委要求格式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确保内容规范完整、措施到位。三是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谈话工作,严谨记录领导干部谈话内容,加强文字审核把关。

 

1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研究内容进行充分讨论,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核对相关原始资料,按程序对由笔误造成的不准确内容进行了更正。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制发,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事项记录准确详细、会议纪要记录精准详实。

 

13.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研究,积极落实好党建工作阵地、资金、人员等各项工作。二是利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全体党员的党建基础知识学习。三是强化党建组织宣传,积极发展新党员,吸引“新鲜血液”充实党的队伍。四是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确保每月支委活动按期开展。

14.关于“人事基础工作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对指出的全程纪实表签字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坚决做到合法、规范、有序。三是制定了《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办法》,建立完善干部证照领用登记表,进一步规范证件管理。

三、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在扩大成效上下功夫。二是建立长效整改制度机制。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分析问题根源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长效管理对策,着力在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等方面破解难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作风纪律,把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把整改落实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四是坚持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财政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财政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推动青羊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17380465207;联系邮箱:disanzu20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