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2018年违纪案件通报(9)
发布时间:2018-09-11 10:43:51 来源:青羊区纪委监委摘要:青羊区2018年违纪案件通报
太升路街道玉沙路社区工作人员彭楷福,清明值班期间,未履行外出报告手续。2018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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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升路街道玉沙路社区工作人员彭楷福,清明值班期间,未履行外出报告手续。2018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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