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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2018年典型违纪案件通报(27)

发布时间:2018-12-03 15:25:31      来源:区纪委监委
摘要:青羊区2018年典型违纪案件通报

青羊区太升街道玉沙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晓琼不正确履职主体责任的问题。2016年11月玉沙路社区提档升级服务改造完工后支付工程款时,分管社区财务的副主任张晓琼同志没有严格履职,在没有工程验收单、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就将工程预付款支付给了施工方,后经街道财务内审小组通报后补齐了相关票据。2018年10月15日,张晓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