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2021年违纪案件通报(3)
发布时间:2021-12-03 15:17:00 来源:青羊区纪委监委2018年、2019年文家街道张家碾社区工作人员杨萍在社区组织活动中擅自作主购买4590元香烟,并在社区进行了报销,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中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2021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并退缴全部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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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9年文家街道张家碾社区工作人员杨萍在社区组织活动中擅自作主购买4590元香烟,并在社区进行了报销,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中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2021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并退缴全部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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